免學費、住宿費對象為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經(jīng)濟困難及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殘疾學生、農村低保家庭學生、農村特困救助供養(yǎng)學生。
1.免學雜費
每人200元/學期
2.免住宿費
每人200元/學期。
由符合條件的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,填寫《河南省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學生信息登記表》,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。學校審核通過后,將匯總信息錄入《河南省普通高中免學費住宿費四類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學生信息統(tǒng)計表》,并填寫《鄭州市普通高中資助情況匯總表》。一年級學生如無學籍,可暫不填寫;二、三年級學生如無學籍,則不能享受免學費。
鄭州市第三十一中學